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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志礼:《道德经》原文译文92
2016-01-20 13566

注释

本译文的参考,除流行古本王弼、河上公外,又冯达甫、扬家骆、刘思、任继愈、陈鼓应等,后者均瑰集了诸家成说。神光之下,广览博采,不拘一格,以求融通老子微言大义。不及之处,破读而就,以道贯之。凡此,见注。

通常译为“可以说出来的道,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”,强调道是不可言说的。但这样的翻译,等于一开始就剥夺了老子言说真道的可能性和可靠性。其实“常”字在《老子》中多为“通常”之意。另一方面,“道”字,到老子之时,已经用得很泛:有“道路”之意,如《易经》“履道坦坦,幽人贞吉”;有“王道”之意,如《尚书》“无有作好,遵王之道” ;有“方法”之意,如《尚书》“我道惟宁王德延”;又有“言说”之意,如《诗经》“中 之言,不可道也”。《尚书序》(相传为孔子所作)说:“伏牺、神农、黄帝之书,谓之三坟,言大道也。少昊、颛乙、高辛、唐、虞之书,谓之五典,言常道也”。这里用了“常道”一词,指一般的道理。又有冯友兰先生考证说,古时所谓道,均为人道,到了老子才赋与道形而上学的意义。可见,老子要宣示上天大道,必须一开始就澄清概念,强调他下面要讲的道,绝非人们一般常指的道,不是一般的道理,即非“常道”,而是……是什么呢?就要听老子娓娓道来了。详见本书引言之四“大道之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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